发布时间: 2016-09-14 来源:市经信委
为贯彻落实9月12日全市工业环保整改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全市工业环保整改企业按时完成整改任务,9月13日,市经信委副主任杨全奎带领相关业务科室对隆昌县工业环保整改情况再次进行现场督查。
督查组采取暗访和随机督办的形式,先后深入隆昌县经开区生活污水处理厂、隆昌县重贵玻璃有限公司、隆昌县建胜玻璃有限公司、隆昌县宜兴陶瓷有限公司、牛棚子废旧资源回收加工集散区域(国道321双凤镇)等地督查整改情况。督查中,督查组认真对照企业整改清单,逐条逐项再次核实企业整改情况。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已完成整改的企业均按照要求规范生产,未出现违规排污的行为。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采取措施,立即处理,不能再留下环保隐患。隆昌县经开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工程可研、环评、立项、招投标和开工前的各项行政审批流程,后续工作正按流程要求有序开展。
针对隆昌县目前工业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督查组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求隆昌县和整改企业要高度重视,靠实责任,加强督查、加强整改、加强管理;二是要求整改企业要加强对新上治污设备的监管,做好设备运行数据监测记录,每天还要做好检查记录,看是否有异常数据,加强对新上设备的人员技术培训,加强现场管理;三是要求整改完成的企业验收资料一定要收集存档,同时还要对整改全过程的资料再次进行收集整理,查漏补缺,要有详细、规范、完整的资料支撑;四是要求隆昌县经信局加强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项目的后续监管,定期进行“回头看”,防止企业整改走过场、问题反弹。
(本会联络员:周义明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