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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机械行业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及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1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61号)和《关于做好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人技表彰函〔20221号),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组织全国机械行业有关单位开展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和装备制造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荐为机械工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先进典型,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制造强国建设和机械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二、推荐名额

本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将在全国机械行业内推荐1名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3名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含1名后备人选)、1个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1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个人。

三、推荐评选条件

推荐对象须爱党报国、敬业奉献,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须来自机械行业生产一线,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并在带徒传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国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优先推荐特级技师、首席技师,以及享受国务院颁发的 政府特殊津贴,从事装备制造业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须来自机械行业生产服务一线,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本企业、机械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优先推荐从事装备制造业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三)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候选单位从机械行业基层企业、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职业培训机构、就业训练中心等单位中择优选出。候选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机械行业有关技能人才工作决策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参与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等工作,技能人才培育成效突出。优先推荐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机械行业重大活动及技能竞赛等工作,贡献及成效显著的单位。

(四)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候选人从机械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员工、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或职业培训机构实训教师、公共实训基地实训教师、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指导专家和教练等直接从事技能人才培养的基层工作者中择优推荐。候选人应具有丰富的一线工作经验,技艺精湛,在技能人才培养、技术攻关、教学研究、竞赛指导等方面有突出业绩或贡献。优先推荐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机械行业重大活动及技能竞赛等工作,贡献及成效显著的个人。

四、申报和评选程序

(一)各单位按照推荐条件,择优推选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候选个人,每单位各奖项限推荐一名。

(二)各单位推荐对象须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政治审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后,将推荐材料上报我会教育培训部。

(三)我会将组织专家评审,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后,将推荐结果和推荐材料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办公室。

五、奖励办法

(一)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中华技能大奖称号,颁发奖章、证书、奖杯和奖金。

(二)全国技术能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颁发奖章、证书、奖牌和奖金。

(三)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突出贡献个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予以通报表扬。

六、有关要求

(一)坚持面向机械行业基层、面向一线。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组织评选工作,充分考虑本单位在机械行业和领域的代表性。现任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退休人员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二)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各推荐单位严格评选条件和程序,全面考察推荐对象的政治素质、技能水平、工作业绩和一贯表现,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严肃评选纪律,杜绝暗箱操作。各单位如伪造身份、事迹及不按照评选条件、程序等进行推荐,经查实后将撤销该单位推荐对象资格。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因违纪违法等原因丧失先进性的受表彰对象,撤销其所获称号,并收回奖章、奖牌、奖杯、证书,停止享受有关待遇。

(四)避免重复申报推荐。中央企业已从地方渠道或其他渠道推荐的,不得从机械行业渠道推荐。曾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个人的,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奖项。同一候选人不得同时申报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重复申报推荐视为无效。

(五)各单位请按本通知要求,尽快组织落实相关工作,按时报送材料。按照相关要求(附件12)填写中华技能大奖申报表(附件3)、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评选表彰用)(附件4)、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申报表(附件5)、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申报表(附件6,并于2022729日前邮寄我会教育培训部,同时将电子版发至以下指定邮箱。附件1-6可在指定网址下载,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会教育培训部联系。

联系单位: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教育培训部(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

联 系 人:陈建学、刘加勇

联系电话:010-63519817

手    机:13811383411(陈)、13240497018(刘)

邮    箱:jixujiaoyu489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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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